陇南金泰消防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某某与陇南金泰消防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甘1221执332号 ***、陇南金泰消防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陇南金泰消防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依据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2022)甘1221民初805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陇南金泰消防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赔偿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医疗费共计145075元,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陇南金泰消防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主动向本院执行案款专户缴纳执行案款147075元,该款已由申请执行人***领取;主动缴纳执行费2106元、诉讼费840元,该款已转入成县人民法院执行费、诉讼费专户。本案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