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0783执保752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福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寿光市古城街道特钢路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83MA3PPLQ20X。
法定代表人:***。
被保全人:***,男,1965年2月24日生,汉族,住寿光市。
被保全人:**,男,1985年10月24日生,汉族,住临朐县。
本院在审理申请保全人山东福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诉被保全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保全人于2020年5月2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本院已经作出(2020)鲁0783民初258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30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该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该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银行账户存款300000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刘 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