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格尔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青2801执1519号
***、卓屹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卓屹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一案时,执行标的82144.98元元,执行费1132元。经执行,已将案款82144.98元支付给申请人***,执行费1132元已缴纳至本院执行费账号。至此,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青2801民初18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