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8民初6857号
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崔珊珊,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崇明县潘园公路。
法定代表人:***,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投中信息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7485元,由原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原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已交纳)。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尹 斐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 **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