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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泰安校区综合教学楼项目工程中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被责令限期改正,罚款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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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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