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有限公司与李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京0106民初1183号
原告:北京某有限公司。
被告:李某。
原告北京某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20日立案,原告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北京某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某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