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技盛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德技盛科技有限公司与亿达未来智慧物业管理(大连)有限公司申请与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京0106财保623号
申请人:北京德技盛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分钟寺关家坑**院421。
法定代表人:刘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扬洋,女,该公司员工。
被申请人:亿达未来智慧物业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住,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div>
法定代表人:魏巍。
北京德技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技盛公司)诉亿达未来智慧物业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达未来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德技盛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亿达未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账号×××内的银行存款221670元予以冻结。德技盛公司以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提供的保单担保书进行担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亿达未来智慧物业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行银行账号×××内的银行存款221670元。
案件申请费1628元,由申请人北京德技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 判 员 李晓慧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 商丽颖
书 记 员 程雪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