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浙0212民初8266号
原告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25135244T)。住所地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科技园区东一路04号1-1。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助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浙江无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宁波融创乾湖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1MA290PH64W)。住所地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立案时间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撤诉时间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裁判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
裁定主文
准许原告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组织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代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