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锦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某某、江苏锦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1181执3601号
申请执行人江苏锦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陈庆法诉讼费一案,执行案号为(2022)苏1181执3601号,执行依据文号为(2022)苏1181民初1550号。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经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了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