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中工国际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湘0503民初970号 原告:***,男,1986年10月14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 被告:中工国际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中工国际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23年4月10日受理,现原告***向本院提出对被告中工国际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起诉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的撤诉。 本案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夏 月 星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代理书记员 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