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与某某机械设备科技泰州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苏1202执1748号
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机械设备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机械设备科技泰州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已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人民币80694元,含本案案款79600元及本案执行费1094元,且上述案款已发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申请执行人泰州市海陵区应急管理局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机械设备科技泰州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已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