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德维透平机械有限公司

溧某某透平机械有限公司、某某与公司有关的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苏0481执2795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溧阳市经济开发区金梧路19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816811088848。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江苏***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91年8月14日生,汉族,江阴市人,住江阴市。 申请执行人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苏0481民初646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该判决书:“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在抽逃的出资99.82万元及利息(以99.82万为基数,自2014年1月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判决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范围内,对(2019)苏0481民初2148号民事判决确定的***杰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驳回原告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833元、保全费4036元、公告费560元,合计15429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须一并加付给原告)。”因被执行人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755552元,本院于2022年7月20日依法立案受理。 立案执行以后,本院依法采取了以下执行措施: 一、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传唤其到本院接受调查询问,被执行人未予履行。 二、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网络支付机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车辆登记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发出查询通知。经分析财产查询反馈线索及后续执行,执行情况如下: 1.通过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进行核查,被执行人名下查无可供执行的有价证券等财产,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冻结期限自2022年11月2日起至2023年11月1日止,实际控制金额为0元。 2.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土地)财产线索进行核查,被执行人名下查无不动产登记信息。 3.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登记情况进行核查,被执行人名下查无车辆登记信息。 三、通过委托江阴市人民法院到被执行人户籍地江阴市××街道××村××村××号进行现场调查,未能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及被执行人下落。 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因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本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予以信用惩戒。 2022年11月3日,本院约谈申请执行人,已告知申请执行人本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依据及法律后果等,同时要求其提供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对本院的执行情况和查明的事实无异议,提供不了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执行标的为755552元,暂未执行到位。本案应收取执行费9956元(尚未执行到位)。 上述事实,有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执行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被执行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在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了调查,轮候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实际控制金额为0元;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申请执行人也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同意本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1)苏0481民初6464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查封、冻结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如申请执行人需继续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否则,造成解封、解冻的法律后果由申请执行人自行承担。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申请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义务;财产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如实向本院报告,直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债务的权利,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限制。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提出异议,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书面递交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副本。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安 彪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张 萍 书 记 员 李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