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鹤山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784执764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鹤山市经纬房地产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与被执行人***、***、鹤山市经纬房地产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沙坪街道经纬凯旋城54号2802房的房产,得款660671.91元,在扣除执行费7574元、案款566995.01元、拍卖服务费2000元后,余款84102.9元已退回被执行人***、***指定账户上。至此(2020)粤0784执764号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