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

某某与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粤0309民初11699号 原告***,男,汉族,1970年4月19日生,身份证住址湖南省岳阳县。 委托代理人施同科,***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民乐工业区**308(办公用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1898755G。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曾平,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当事人劳动争议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案件的基本事实 2019年6月17日***向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2019年7月18日深圳市龙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深华劳人仲(民治)[2019]644号仲裁裁决书,裁决:驳回***的仲裁请求。 ***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本院,请求确认***、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未对仲裁裁决提起诉讼。 二、其他情况 ***称其2019年4月11日入职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职务为维修与安装电梯,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9年7月17日其被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辞退。 *****审中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一本,其与**的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若干页,大修工艺培训考卷照片打印件一份,2019年服务分包商班组认证培训考试试卷照片打印件一份,保险公司问询记录单照片打印件一份以证实其陈述。 在回答“除了你的自我陈述以外,你有否任何加盖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公章或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任何书面文件以证实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一问题时,***称“我现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一本,这本证最初时候是加盖了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的公章,后来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把这本证上其加盖公章的那一页给撕了。”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对***此陈述不予认可。 在回答“你一直称你是与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形成的劳动关系,现在你所提交的大部分证据相关的证人**也已到庭,对本案相关事实进行陈述,其称是其个人雇佣你从事相关工作,你现在还有否其他证据足以证实你是与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形成的劳动关系?”这一问题时,***称“我还提交了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为我投保的团体人身意外险的保险单号”。 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称***从未入职其公司。在回答“证人**在你公司任什么职务?”这一问题时,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称“工地经理”。在回答“**有否权限代表公司与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一问题时,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称“不可以,没有权限”。 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在回答“你今天出庭想证明什么事实?”这一问题时,**称“证明我是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的员工,***是我请过来帮忙的临时工。”在回答“你称***是帮你做事,这句话的意思是你个人雇佣***为你工作?还是什么其他意思?”这一问题时,**称“我从公司接点私活,然后我请***帮我做事。”在回答“你在雇佣***之初,有否向其明确其是为你做事还是说是与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形成劳动关系?”这一问题时,**称“我是说帮我做事”。在回答“你在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任什么职务?”这一问题时,**称“工地经理”。在回答“你有无权限帮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招工人签合同?”这一问题时,**称“没有权限。”在回答“***称这本证件最初的时候是加盖了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的公章,后来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把这本证上其加盖公章的册页撕毁了,对此事实你是否认可?”这一问题时,**称“不认可,没有人撕毁过这本证,这本证件***交给我的时候就已经很破损了,上面的透明胶还是我帮***粘贴的”。在回答“既然你称你私人请***做私活,为何你还要求***做两份试卷?”这一问题时,**称“我自己到外面找安全人员给他们做安全教育,加深他们的安全意识,我也怕他们出安全事故,所以我给他们做试卷”。在回答“***所称的团体人身意外险是你为***所投保?还是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为***所投保?”这一问题时,**称“是我”。在回答“既然是你为员工投保团体人身意外险,为何要以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的名义?”这一问题时,**称“个人无法购买团体人身体意外险,只能以公司的名义”。 三、本院裁判意见 本院认为,***请求确认其与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 *****审中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一本,其与**的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若干页,大修工艺培训考卷照片打印件一份,2019年服务分包商班组认证培训考试试卷照片打印件一份,保险公司问询记录单照片打印件一份以证实其陈述。 但,第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最初有加盖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公章,此后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将加盖公章的册页撕毁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对***此陈述不予认可。证人**称***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原件本来册页就是零散的,现在的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都是**将零散册页粘贴而称。 第二,*****审中提交其与**的微信聊天记录打印件,大修工艺培训考卷照片打印件,2019年服务分包商班组认证培训考试试卷照片打印件,保险公司问询记录单照片打印件以证实其陈述。证人**认可微信聊天记录的真实性,称是其雇佣***从事相关工作,其为加强安全教育要求***书写大修工艺培训考卷、2019年服务分包商班组认证培训考试试卷,其为***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险。 第三,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均认可**为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员工,任职工地经理,无权为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招聘员工及签订劳动合同。 鉴于***未能提交充分证据证实其与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要求确认其与深圳多快电梯有限公司自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7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之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对***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刘    媛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书记员 ***(兼) 书记员 林  倍  芳 附本案相关法律条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