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陵水大溪地农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中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浙0381执605号 申请执行人**开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陵水大溪地农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中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景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瑞安市佳皓贸易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开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陵水大溪地农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海南中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台州市景天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瑞安市佳皓贸易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2022)浙03民终6821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开满中小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3年2月2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海南中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支付935818.75元,本案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浙0381执605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