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某某、某某、深圳市展晨电力技术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0307民初16692号 原告:深圳市华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 被告:***,男,1990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武汉市新洲区。 被告:***,男,1982年12月21日出生,汉族,住所地:湖北省团风县。 被告:深圳市展晨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光明新区. 本院在审理原告深圳市华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展晨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本案不宜适用简易诉讼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此页无正文) 审判长*** 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