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业电缆电线有限公司

河南建业电缆电线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403执1485-2号 申请执行人:河南建业电缆电线有限公司,住所地平顶山市高新区开发一路氯碱厂东500米路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171795055P。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76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襄城县。 关于河南建业电缆电线有限公司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因该案件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代理审判员  刘 赞 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书 记 员  **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