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6执保1524号
申请保全人长***客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保全人吉林安德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于2021年10月21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民事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保全人吉林安德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保全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我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我院将不予续封。
(2021)吉0106执保1524号执行完毕结案。
办案人:沈影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