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广州睿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申请保全案件、服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粤0604执保880号 申请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5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48014859A。 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均系广东豪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担保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406-413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70196783Q。 负责人:**。 被申请人:广州睿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鹤龙街鹤泰路87-89号鹤泰楼5楼501之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U54Y56。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诉被申请人广州睿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电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2022)粤0604民初6060号],申请人于2022年3月1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广州睿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49054.98元,或冻结、查封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担保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提供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广州睿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849054.98元予以冻结,或冻结、查封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欧阳云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