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某某物权保护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湘0104执8032号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尖山路39号长沙中电软件一期10栋201-1室。
法定代表人:周湘能。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7年4月8日出生,住长沙市岳麓区。
申请执行人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湘0104民初10807号民事判决书已生效,但被执行人***至今未按该生效判决书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银行存款15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应得收入150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丽琴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屈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