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冀0691执恢2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廊坊市昊业门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保定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雄县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冀0691民初397号民事判决书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冀06民终296号民事判决书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申7775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廊坊市昊业门窗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我院此案首执案件扣划了被执行人足额案款,现发放至申请执行人帐户,申请执行人同意执行结案。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事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申请执行人申请的执行事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