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华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郑州一八六八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191执6607号
申请执行人安徽华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延安南路1151号院内科技楼222室。
法定代表人顾建波,总经理。
被执行人郑州一八六八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CBD丹尼斯七天地一天地三层13F-018号。
法定代表人汪立功,总经理。
关于安徽华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郑州一八六八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豫0191民初1340号民事判决书,于2021年5月7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0191执6607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孟灵军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书记员  任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