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中鹰建筑有限公司

内蒙古三兴混凝土有限公司;浙江中鹰建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其他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内0121执3661号 内蒙古某有限公司、浙江某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内蒙古某有限公司与浙江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标的112213元及执行费1583.2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案款已全部到位,本案执行完毕。经内蒙古某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向本院提交结案申请,该案已全部了结,现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