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科技炉业(无锡)有限公司

天龙科技炉业(无锡)有限公司、科沃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苏0205民初1817号 原告(反诉被告):天龙科技炉业(无锡)有限公司,住所地无锡市锡山经济开发区东部园区(安镇)东盛路2001号。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荣庭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科沃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华阳村堰头路585号G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江苏渟泓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反诉被告)天龙科技炉业(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科沃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沃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受理,于2021年5月11日、9月26日适用简易程序对本案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天龙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科沃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本案因鉴定扣除审限,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天龙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判令科沃克公司按照《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的要求,重新制作电动升降固定平台。审理中,天龙公司变更诉讼请求如下:1.解除《工矿产品购销合同》;2.由其将电动升降固定平台返还给科沃克公司,科沃克公司返还货款399200元,并由科沃克公司赔偿原材料上涨的损失182000元。事实和理由:2019年10月8日,其与科沃克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由科沃克公司为其客户生产电动升降固定平台。签订合同后,其支付了部分货款。科沃克公司将生产好的电动升降固定平台交给其客户后,在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多次出现横梁开裂、升降台倾斜等问题。经科沃克公司多次维修后,不但没有修复上述问题,反而出现横梁断裂问题,导致不能满足其客户正常使用要求,造成其无法满足和客户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时间,项目生产线无法走验收程序,资金不能正常回笼,增加财务成本,并严重影响其商誉和客户的正常生产经营。由于案件审理需要一定期限,为了满足客户的正常需求,并避免各方损失进一步扩大,其不得不重新另寻公司制作电动升降固定平台。其重新订购的同等规格的产品的价格是68万元,因材料上涨产生差价损失182000元。 被告科沃克公司辩称:其已将符合约定的四台升降平台交付天龙公司,且四台平台已由天龙公司的客户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高齿公司)稳定运行一年有余,设备无质量问题。此外,其一直在履行维保义务,天龙公司无权要求其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机械设备出现铜套,滚轮,轴承等易损件的损坏,并非是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是如下原因所致:1.经其向南高齿公司了解,天龙公司提供给其的技术图纸低于设备在实际运作过程的需求,造成易损件的磨损;2.升降平台24小时不停歇偏载运转,且天龙公司未按照《固定式升降台操作规范》使用、保养设备,造成易损件的磨损。升降平台运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非产品质量导致,此问题不在质保范围内,其无义务予以免费维修。退一步讲,天龙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案涉升降平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或质量要求。 反诉原告科沃克公司向本院提出反诉请求:判令天龙公司支付货款98800元及违约金(以988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日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事实和理由:其与天龙公司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出售4台电动升降固定平台,合同价款为498000元。签订合同后,其依约将全部货物交付天龙公司,且已安装运行并顺利投产使用。天龙公司应依约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且顺利运行2个月后支付余款,但天龙公司仍结欠货款98800元。第一台设备由天龙公司自行调试安装,发生问题后其与天龙公司签订了维修合同,其于2020年3月12日完成了第一台设备的整修工作,第一台设备从2020年3月1日开始稳定运行。第二台设备也是天龙公司自行安装。在双方达成维修协议后该台设备于2020年5月开始稳定运行。第三台和第四台设备由其进行安装,运行调试时间为2020年5月。自2020年5月后该两台设备也稳固运行。故其认为案涉四台设备最终的安装时间即稳固运行时间为2020年5月,根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关于尾款支付时间的约定,其自2020年8月1日起主张违约金。 反诉被告天龙公司辩称:由于科沃克公司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其有权要求退货,退货费用由科沃克公司承担。因此,不应当支持科沃克公司的反诉请求。 本院经审理认定事实如下: 2019年9月25日,天龙公司采购人员***通过微信与科沃克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你把12T的报个价”,***随即发送了报价并称:“如果配置降低的话,以上面的来,按照你们要求的话按照这个来”、“配置不能降低的话”,***:“要求不能降低”,……***:“图出给技术了吗”,***:“我已发视频给技术了”、“详细生产图的话需落实下单后开始画”……***于9月29日发送“SJG12-4.2(2X)-方案图.pdf”文件给***。 2019年10月8日,天龙公司(甲方)和科沃克公司(乙方)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订购4台电动升降固定平台,规格型号为“SJG-12-4.33200*3200行程:4300升降力12000kg”,总价498000元,于2019年11月15日前到货甲方工厂。该合同第二项载明“技术要求:需符合图纸技术之要求”;第三项载明“根据甲方图纸技术要求生产,检验按甲方图纸提供的技术要求验收,产品质保期按该项目终验之日起十二个月,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质量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四条载明“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合同生效。甲方支付40%合同预付款,提货前付40%货款发货,乙方开具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剩余的20%货款在乙方安装调试完成稳定运行2个月后支付。”;第五条违约责任载明“1、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或者整改。乙方承担退货或整改产生的所有费用……”;第六条载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按照图纸及技术要求为他人生产相关的产品;乙方对图纸设计应该严格保密,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一旦发现,乙方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该合同所附图纸载明技术参数,其中“特别注明”部分载明“工作平台上安装4套锁平层装置。以确保所停靠层位置处的水平位置和进出货物时的工作平稳无偏摆,消除高空平台的钢材弹性和液压缸内的油压反弹。”关于图纸,科沃克公司陈述《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明确了其是根据天龙公司的图纸技术要求生产的,图纸是由天龙公司提供的。天龙公司陈述图纸是由科沃克公司根据其技术要求制作的,图纸上的参数是其提供的。 2019年12月19日,科沃克公司将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交付天龙公司。天龙公司以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科沃克公司分两次共计支付399200元。 2020年1月9日,***通过微信联系***:“找到人了啊”,***:“过两天吧,11,12号左右去人”,***:“好的”。1月11日,***:“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收到。师傅周一到”。1月13日,***:“师傅到了噢”,***:“好的”、“可以,我们现场找一到两个师傅协助,大家一起做”,***:“好,你安排2个师傅去和我们师傅对接一下,我打电话给他安排一下”。1月14日,***:“你看看16号吧,去个人指导调试”……1月16日,***:“边框护栏不整齐。升降台底下调平上升以后倾斜至少两公分”。1月17日,***:“上面还没放东西就裂了”,***:“没事,具体您和我们殷工对接下,我休假了,真不好意思”……“那个应该是表面的油漆腻子裂了,没事的应该”,***:“是矩形管裂的,不是油漆腻子”……3月5日,***:“后来怎么说,明天去南京吗”,***:“后天去”、“明天现场确认下,现场安装的时候,操作不当,把台面顶斜掉了”、“他们不小心”、“把这个给顶弯了”、“明天确认后,我想还是我安排师傅和技术人员去现场一起配合弄一下吧”,***:“这个昨晚应该发给你了,还要确认吗,那都急死了,明天去不了吗”……3月12日,***向***发送“天龙维修合同.pdf”文件,3月13日,***向***发送“科沃克维修单.pdf”,并陈述:“合同给你,修好了以后要跟新的一模一样的,不好还是要找你”。当日,天龙公司和科沃克公司签订《维修单》,载明维修费用为6240元。“维修说明”载明固定式升降平台,由于操作原因受到挤压导轨变形,拆装整形。“整修说明”载明两侧剪刀叉已经扭曲变形错位,油缸加强板已因变形油漆爆裂等。天龙公司对《维修单》的真实性无异议,认为《维修单》虽然注明了操作原因受到挤压导轨变形,但是操作原因不会导致横梁断裂开裂的情形。 2020年3月24日,***通过微信发送图片及视频并联系***:“偏载放置后处理结果”、“现场发我”,***:“辛苦了”……4月1日,***向***发送“备品备件清单.PDF”文件,***询问是否是让天龙公司提点备件,***回复是的……4月16日,***:“方案出来了啊,一天过去了”。***于次日向***发送“SJG-12-4.2整改方案1.docx”文件,并称:“如果一定要按照你们的方法去整改的话,那这个费用怎么算噢。全部更换方钢的话轨道费用预计在3万左右”、“我们提的方案,我们整改,出问题我们会负责”,***:“那肯定要改啊,南高齿的领导现在直接跳过我们,跟吴总联系,吴总刚刚跟我说如果你不改,他让第三方改”,***:“整改所需修改的轮子,我们已经在制作了”,***:“改吧,不改怎么办呢,下次多给点单子就在里面了”,***:“事实证明是偏载引起的,现在纠正了偏载已经没什么问题。我们改没问题,我意思要按照我们出的方案改。如果在不偏载的情况下还出现磨损损坏等,责任我们来承担”……***:“12T负载不代表我那个角上要承受12T……”,***:“设计上我觉得还是有欠缺的”,***:“而且现在平台你装好到现在从没出现任何问题,搞得我们好像犯了天大的错误一样”、“设计上一点都没有缺陷,主要是客户使用工况上偏载的问题,现在纠正了偏载,已经没问题了,我们都确认了”……***:“你改吧,改好了下次还要做生意的”,***:“按照我们的方法改,如果按照你们的方案改,你让你们设计出方案图吧,然后我们来协商”……***:“我们怎么出图,从头到尾都是你们出图,我们也不懂的,我们只知道现场用起来不好用,达不到要求”……***:“就是上次换的扁铁磨损额不行才要求换方钢”,***:“可能这要怪我们没考虑到你的客户会偏载,我们也和你们设计提过不能偏载,如果说一定要偏载,我们这活就不会接了”……***:“你们上次加的材料都磨损成那样了,补还立柱我觉得是不行的,南高齿可是24小时不停的”…… 2020年4月25日,“博得升降机***”在由天龙公司、科沃克公司、南高齿公司相关人员组成的微信聊天群中称:“电控失灵了,安装调试问题,跑过头了”,科沃克公司技术人员***回复:“明天一起过去看一下吧”,***:“这个不用看,电控失灵”,天龙公司项目经理***陈述:“跑过头,油缸应该不会出来”,***:“这个机器大,油缸压力大的,电机一直工作停不下来,油缸要拉出来的”,***:“应该是行程过头的原因吧,超出行程举升范围了吧”,***:“是的”,***:“每台升降机的油缸都一样的吧,拆还有一台用在上面不会有问题?”***:“嗯没问题的,都一样的”。 2020年4月28日,***通过微信询问***:“是不是今天现场没搞好”,***回复:“没有啊,我问下我们计工啊”、“都弯掉了”。4月29日,***发送图片后称:“我们的液压油缸厂家,你们有油缸厂家吗”,***:“等会跟你推荐”,***:“不要推荐,你们直接根据图纸买吧”。4月30日,***发送“20200430天龙更换油缸整形合同.pdf”文件给***,***随后给***发送“科沃克维修单.pdf”并询问:“看下这个小平台做做要多少钱”。当日,科沃克公司出具《维修单》,载明维修费用为9000元。“维修说明”载明固定式升降平台,由于程序原因行程超出最大限度,油缸拉出导致油缸变形损坏。“整修说明”载明缸筒已被割裂,无法再使用,活塞已弯曲变形无法使用;按照制作新油缸,进行更换。科沃克公司陈述天龙公司自行安装了前两台升降平台,由于安装人员操作错误,导致前两台升降平台损坏,上述第二张《维修单》已经双方在微信聊天中确认,故仅有其签章。天龙公司对《维修单》的真实性无异议,认为程序原因代表的是限位器松动,属于产品质量问题。 2020年5月23日,***在微信群中通知***安排油缸发货及后面两台的安装事宜和整改事宜,应要求将整改图纸给南高齿确认……5月25日,***:“升降台的材料尽快发到南高齿,越快越好,南高齿要求今天发到现场”……“两个油缸收到了”……5月26日,***:“短铜套少一个”,***:“还有一个小的在你们现场”,***:“现场没有,发的时候是不是含油缸一起发回去的”,***:“其中一个油缸的尾端是背切掉的”,***:“被他们搞丢了,找不着了,帮我们想办法弄一个,谢谢”……“差2个接头4个密封圈”……5月27日,***:“滑轮、网片等均已发货在路上,预计明天到达,其他加强料现场购买,明天我们技术工程师和师傅到达现场开始整改事宜,此次完成预定效果”……“整改项目:1.四根立柱整形加强。2.调整位置,3.换导轨双向加宽滑轮4.水平面起升加网片5.整体重新打磨上漆6.加可视窗。7.添加警示标牌。8.留观察口9.设备整体保养润滑。此次定完成安装项目,达到我司升降设备的美观性、可靠性。”***:“好的,我刚到山东,周五的样子也会南京”,***:“要重视,不光要弄好设备可靠耐用性,还要加强美观性”、“要做的专业,之前你们安装的外包的太不专业了,安装的我都看不下去这次交给我们专业的来弄吧”、“麻烦现场安排2-3名师傅协助我们工程师和车间主任一起配合完成全程听我们指挥”,***:“现场有人”……5月28日,***:“……我汇报一下今天的工作内容,如下:七工位进:1.油缸安装完成,油管全部连接到位2.台面与臂架连接完成3.台面原导轨轮已切除,新型可调节轮已焊接完成。明天工作安排:1.七工位出焊接可调节轮2.七工位进定位升降台与轨道并固定。多谢现场天龙李工的大力配合与支持。明天安装轨道时还望再添加一人协助我们安装轨道。轨道明天到货时间麻烦及时跟进以免影响安装进度……”……5月29日,***:“……我汇报一下今天的工作内容……”、“今天在安装过程中发现一个问题,已在附件中说明,请各位领导关注一下”……5月31日,***:“现场轨道已安装结束,轨道内加的是8号角钢,强度远远大于板条,每条角钢上都涂有黄油润滑”。天龙公司技术人员:“导向轮调完后建议后面加个硬限位固定一下。”***:“嗯,已经加固了”,***:“全部弄好了吗”,***:“升降台,导轨都好了”……***:“周一让南高齿验收”,***:“应该全程有参与吧,我们还有其他工作任务。我建议贵司设备安装完后进行围网防护网安装,并进行全部重新喷漆外观处理”,***:“南高齿厂长已经看过增加角钢后的导轨:认可”,***:“好”。 2020年7月20日,***通过微信联系***:“南高齿,另外2台说这个月25号给3天时间去整改啊。整改完,我的任务就都结束了,蒋姐。”***:“怪不得上次吴总说只改了2台”,***:“是的,我的款吴总怎么说呀”……8月3日,***:“轴承坏掉一个”,***:“知道了,去改的时候换一个吧”,***:“现在用不了。今天发一个到南京,现场不能停啊”。 8月4日,***在微信群汇总发送图片称:“轴头都磨损了。估计换上也用不了多长时间。这样一直换不行,有没有其他办法”,***:“研究一下换轴承吧”,***:“刚刚现场换上新的铜套,李工反映有点转不动。是什么原因?”***:“铜套里面涂点黄油”……***:“轴头磨损得很厉害”。***:“剪叉式的本身在高频率频繁使用过程中销轴会有磨损现象,不可能永不磨损的”,***:“这才用了多久”,***:“什么材料的,有没有做调制热处理”,***:“有会磨损,正常高频率的使用寿命在两年左右需要更换,具体根据实际使用工况会略有差异”、“碳钢经高温处理过的”、“碳钢销轴+铜套的!”、“因为在不停运转会有磨损的,建议保留部分销轴”、“现在看图片应该也是轻微磨损,如遇偏载等意外因素也会加速部分轴销磨损。根据图片查看,现可正常使用,减缓轴销磨损的正确处理应定期给液压平台进行保养作业,各部位加注润滑油脂进行养护作用”、“液压升降平台根据使用情况,如果频率使用较高,应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保养作业”,***:“目前为止也没用多长时间。这些使用要则你们下次去南高齿的时候告知我们和高齿的人,以便正确使用和设备保养”。8月5日,***发送图片称:“昨天换了铜套这个小缸就坏了,分析下什么原因。两个缸已经完全不能用”。***:“换铜套跟推杆有什么关系?”***:“奇怪了,之前还好好的”,并发送了几张图片称:“这里都脱焊了”,***:“很明显,这种又是程序操作失误”,***:“这个很明显台面上升的时候推杆没有缩回去硬拉脱落的”……***:“那么大的裂缝怎么来的”,***:“这个压力很大的,顶拉掉的”、“看图片设备都是满焊的”,并发送了图片,***:“再有问题你们自己去现场善后”、“我们使用不当也会有问题发生”、“先备两个缸发过去吧,刻不容缓”……“油缸发了啊”,***:“发了”,***:“好”……8月6日,***:“四工位今天晚上停炉,整改时间四天,刚通知”、“时间比较紧,人员马上安排”……***:“项目整改需要提前通知,每个公司都有各自的安排,临时决定隔天就要项目整改,时间太过仓促,我司售后安装维修售后都有工作安排,应提前通知,我司来安排……”***:“现在我们一安装人员在赶回来明天我和他一起过来还需天龙安排一人辅助”,***:“我现场安排”……8月14日,天龙公司调试人员:“急需4个检测电动推杆的接近开关”,***:“什么情况”,天龙公司调试人员:“坏了三个”,***:“这个怎么会坏掉的啊”,天龙公司调试人员:“我不在现场,具体不清楚”……***:“还有改完的升降台声音很响,抽时间过来看下”,***:“应该是轨道有点紧,先用一段时间看看吧”。8月15日,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接近开关到了吗?”……***:“限位没到位?”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赶紧安排人搞起来,升降台还是会低点的”……8月31日,***发送现场视频并称:“马上派人来解决,声音太大”,***:“能不能加点黄油,可能黄油少了”,***:“应该是液压油少了”,天龙公司调试人员:“油不可能少了,上次漏油,已经补满了”,***要求***去看一下。***:“什么时候,那个改轴和轴承的有没有安排下去”,***:“这个做起来快的,就是人员安排要等一下,我先过来看下现场情况吧”……9月4日,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四工位升降台滚轮磨损很严重,什么时候过来更换,现在声音非常大”,***:“昨天我已经过来看了,会尽快安排的”……9月30日,***:“节后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停炉啊?那台漏油的要换油封,估计要停一天多呢”……***:“使用频率高的话建议配备件噢”,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这次把型号给我,我采购备件”……10月12日,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现场漏油的那个油封坏了,旁边的油封也跑出来了,是不是两个一起换掉?”***:“要换肯定一起换的”……10月17日,***:“安排个时间吧,我们来保养整修”,***:“上面有一个螺丝掉了”,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我和生产沟通要到月底”,***:“考虑使用频率的关系,建议备采点备件吧”、“甲方”、“好的吧”,***:“升降台现在斜了不能用”,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哪些东西要整修的,做个记录,一下子弄弄好”,***:“赶紧做一个销子”,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销子明天一定要到的,不然现场要瘫痪的”,***:“明天怎么可能……要不我提供图纸给你吧”……10月18日,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发送图片称:“横梁都开焊接了?能说明啥问题吗?”,***:“应该是表面的腻子吧,一起处理”,***:“怎么都开裂了”,沃克公司技术人员:“这个是焊缝上的腻子裂开了,受到外力容易开裂,凑近应该可以看清楚的”,***:“这个活做的”。11月11日,***:“现在人员都安排在外面估计需3-4天”、“设备要停一下吧”、“这次来我们想着彻底一次性解决弄好”,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升降台现在倾斜还比较严重啊”……“王总啊,下周四停下来搞”,***:“收到我来安排”……12月19日,***:“油泵电机轴断了,明天带一个过来”,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轴断了?”……“7工位升降台倾斜,有一个油缸的支撑裂了”……“看看,看看。强度不够啊”、“赶紧先安排人过来处理,不然要出大问题”,***:“那要赶紧抢修一下,1月3号再整”……12月28日,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总,目前天龙将开焊的地方重新补焊了,但是升降台还是倾斜的,这个如何弄?”***:“全部都需要彻底进行的整修一下了,该补焊加强的地方加强,该更换的更换,毕竟这个平台使用频率较高,用了一年啦没停过”,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怎么修整,怎么也给一个明确的方案?”***:“剪叉式的会有磨损噢”,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你的意思是这个频率不能这么高是吗?”***:“嗯是的一年下来各部位都比较明显了。我们对需要加强的部位进行铁板激光切割受力加强”,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那么你们的这个升降台正常的使用频率是多少?”***:“轴销考虑使用频率的问题更换轴承系列”、“一般正常10分钟左右一次吧”……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我们绝对达不到这么高的频次,如果算平均的话,2小时用4次”……***:“嗯主要台面上有旋转和偏载造成平台上几个点受力过大”……“然后造成磨损和开焊加强和更换后平台就稳定了,一年我们维保下来问题基本都暴露出来了”南高齿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总,麻烦您针对4个升降台更换的位置,部件。采用什么材料加固加强。搞一个书面的东西出来,这样我和领导也好汇报”,***:“好的,我们现在不来维修了,因为天龙方还有很大一部分余款未结给我司我们本着真诚信合作我们的平台负责到底的服务态度一年来都是你们说我们就立刻派人员到现场进行服务不给贵司造成任何麻烦而天龙方迟迟不给予我司结清余款,待此次协商完成后,我司在安排人员来进行处理并出具整改方案。”……***:“一共4台设备,2019.12.26号到两台到天龙,实际使用时间2020年元月份,没过质保。中途有我们公司的原因换过油缸,这不是主要问题,我们的问题我们处理过”。 审理中,天龙公司提供:1.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现场照片打印件10张,拟证明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出现升降台倾斜,横梁开裂甚至断裂,产品不符合技术参数要求,存在质量问题。科沃克公司对该组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照片不能与现场相对应。2.其与常州泽耀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耀公司)于2021年5月7日签订的《购销定单》复印件,载明天龙公司向泽耀公司订购升降平台4台,价款合计68万元等。天龙公司拟证明其为了满足南高齿公司的正常需求,向泽耀公司重新定制了与《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技术参数相同的产品,因产品原材料价格上涨,其多支出费用182000元。科沃克公司对该组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认为天龙公司另换设备没有事实依据。3.《剪叉式升降台技术条件》,拟证明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不符合国家标准。科沃克公司对该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陈述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是天龙公司定制的非标设备,需要安装进天龙公司的齿轮运输平台中,前两台设备出现横梁断裂是因为天龙公司自行安装所致,其于2019年将设备运输至天龙公司时,符合JB/T9229.2-2014的标准。4.2021年5月10日的电子邮件打印件。天龙公司陈述该邮件是南高齿公司向其发送,拟证明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至今不能稳定运行。科沃克公司对该证据真实性不予认可 科沃克公司提供:1.现场照片,拟证明其至南高齿公司将后两台电动升降固定平台安装调试完毕。2.《固定式升降台操作规程》和《设备保养》标识牌及安装在现场的照片,拟证明其已将使用规范放置于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显眼处,然而天龙公司在使用时未按规程操作,另设备24小时偏载运行,发现大量磨损时也不进行保养,导致设备家具磨损。天龙公司陈述上述内容是在2020年5月27日左右才被张贴到现场的(天龙公司在第二次庭审中另陈述上述标识牌是其于2020年8月4日要求科沃克公司提供后,科沃克公司方才于8月10日安装的)。3.签署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的《售后服务单》,载明服务内容为4台固定机,工台进料、出料,上滑轮更换为轴承轮等,服务结果为上述配件已更换完成,运行正常,顾客意见为下部滚轮查实图纸,如为铜套,也需更换,第一台油缸漏油,需更换油封。科沃克公司拟以此证明其积极履行维保义务,更换配件后设备运行正常,顾客的意见也显示设备仅存在易损件和油封需要更换,设备无其他问题。4.南高齿公司使用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的视频,拟证明截至2021年4月2日,南高齿公司在使用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中还存在偏载问题,且设备一直在稳定运行中。关于上述第3组和第4组证据,天龙公司对其真实性无异议,认为仅能反映设备在当时或者当天运行正常。5.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及发票照片打印件,拟证明其已依约向天龙公司开具了发票。天龙公司表示需庭后核实。6.谈话录音。科沃克公司陈述该录音系南高齿公司工程师***、科沃克公司工程师***、***的谈话录音。其中,***陈述:你说实话,现在一直用到现在一年多了,一直在用嘛。但我感觉应该有一段时间应该没什么问题的,两三个月正常运行。***:“没有大问题。”***:“对吧?我记得应该反正你比如说这台六月份装,我记得后来是11月份、12月份的时候好像。”***:“是的,一开始是没什么问题。”……***:“现在给出好的方案。如果说真的要修,我们该停还得停……我感觉四工位现在已经废了……我感觉唯独就是你把它给拆了给我换了。”科沃克公司拟以此证明设备调试完毕后,至少有两个月内未出现易损件磨损等情形。天龙公司认为上述录音未明确时间、地点、录音方式和被录音者是否清楚,但能反映设备一致未稳定运行。 首次庭审后,天龙公司向本院申请对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能否满足额定载荷12000公斤进行鉴定。本院组织双方就鉴定事项进行举证、质证后依法委托江苏平鉴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021年6月11日,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至设备现场进行勘验,并制作《质量鉴定现场勘验记录》。记录内容载明天龙公司陈述:安装、使用3-4个月发现故障现象,4台供方均进行过加固,仍不能满足使用要求齿轮4吨以内;科沃克公司陈述:需方在平台上加装旋转平台,会导致偏载,使支撑结构单边受力,出厂时按国标做过型式试验,受力点导轨发现有磨损,执行行标9229-2013。4台设备中有2台设备是需方自行安装,2台是供方辅助安装,旋转机构滚筒有3-4吨。***、***在记录表上签字。9月6日,鉴定机构出具《产品质量鉴定终止通知书》,载明因需方在时限内无法为供方提供设备检查、维修和调试工作的电、气、场地等必要的条件保障,不具备开机生产试验的鉴定条件导致鉴定工作无法继续,故终止鉴定。天龙公司陈述因案涉设备是其出售给南高齿公司整套设备中的一部分,现整套设备已经交付南高齿公司,因鉴定需要给科沃克公司留出时间进行维护,但南高齿公司因有生产任务,无法提供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停机维护时间。科沃克公司陈述从现场得知案涉设备一直在稳定运行中,南高齿公司一直在使用设备,故不具备停机维护的条件。天龙公司称已计划将案涉设备替换出已满足停机检修条件。本院要求其明确何时可以满足该条件。天龙公司陈述目前正在协商,预计不超过2个月。本院询问科沃克公司是否同意2个月后再行启动鉴定。科沃克公司表示不同意。 关于案涉四台电动升降固定平台安装调试完成时间,科沃克公司陈述其于2019年12月19日将四台设备运送至天龙公司,天龙公司于2020年1月将设备送至南高齿公司,并于2020年1月10日自行安装调试完成前两台设备;2020年3月12日、4月30日,由于天龙公司自行安装前两台设备后设备出现损坏,双方达成了维修单,此后设备一直处于稳定运行中;2020年5月31日,其至南高齿公司协助天龙公司完成安装调试后面两台设备。天龙公司陈述科沃克公司于2019年12月将四台设备运送至其处,其于2020年1月将设备送至南高齿公司,并于当月安装两台设备,2020年5月安装另外两台设备。天龙公司另认为上述时间只是设备的安装时间,但设备一直处于故障频发状态,故调试尚未完成,而导致设备未能稳定运行的原因是科沃克公司图纸不符合设计要求,设备材质也达不到其要求,科沃克公司在安装设备后亦未告知其或者南高齿公司如何正确使用和保养设备,为提供说明书和警示标识。本院询问天龙公司,如天龙公司所述其在安装设备之前未拿到科沃克公司提供的说明书或者警示标牌,其有无就此向科沃克公司提出过异议。天龙公司表示需要庭后核实。 上述事实,有双方当事人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维修单、照片、购销定单、剪叉式升降台技术条件、电子邮件、售后服务单、视频、发票清单、发票照片、谈话录音、质量鉴定现场勘验记录、产品质量鉴定终止通知书及当事人陈述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系天龙公司和科沃克公司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于本诉,天龙公司在提起本案起诉时提出由于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存在横梁开裂、升降台倾斜、横梁断裂等问题导致不能满足南高齿公司的正常使用需求,故而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通过双方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看出,案涉四台设备中的前两台是由天龙公司自行安装的,且在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双方对设备相关问题产生的原因亦未能完全达成一致意见,结合维修单载明的情况,亦无法直接得出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存在质量问题的结论。因此,本院经天龙公司申请就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的相关事宜启动了相关鉴定程序。然在鉴定过程中,由于南高齿公司在使用设备,无法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提供停机维护时间,导致鉴定工作无法完成,进而无法证明天龙公司的证明目的。此外,关于天龙公司主张的损失,其亦未提供相关损失已实际产生的证据。故,本院在本案中对天龙公司的上述意见不予采纳,对天龙公司基于上述意见而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关于反诉,双方约定案涉四台电动升降固定平台的总价款为498000元,且双方确认天龙公司已支付399200元,故天龙公司尚结欠98800元。天龙公司认为剩余货款的支付条件为案涉电动升降固定平台在调试合格并连续两个月无故障运行,然设备目前仅完成了安装,且安装后一直处于故障频发状态,即尚未完成调试,故剩余货款的付款条件尚未成就。通过微信聊天记录和双方的陈述可以看出,天龙公司于2020年1月安装完成两台设备后,科沃克公司于2020年5万安装完成了另外两台设备,在设备的安装及后期的使用过程中,设备产生了诸多问题。然如前所述,作为应承担相应举证责任的一方,天龙公司尚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结于设备质量本身。此外,根据双方在设备安装及整改过程中的沟通过程及习惯来看,在设备出现问题后,通常是由南高齿公司或者天龙公司在微信聊天群中提出,再由各方协商并安排相关人员至现场解决。然根据***和***的微信聊天记录及微信聊天群的记录来看,科沃克公司于2020年5月31日安装完设备后直至2020年8月3日***才告知***“轴承坏掉一个”,并于次日在微信聊天群中提出了相关问题。即在此期间,南高齿公司或者天龙公司并未就设备的运行提出问题,而该期间亦已超过2个月。故本院对天龙公司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关于科沃克公司主张的违约金,因天龙公司对科沃克公司主张的违约责任不予认可,且科沃克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因天龙公司逾期支付货款而产生的实际损失,故本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持科沃克公司主张的实际损失,超出部分不予支持。 当事人的其他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综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天龙科技炉业(无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科沃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货款98800元并赔偿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如下:以988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1日至实际付款之日,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天龙科技炉业(无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三、驳回科沃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5300元,鉴定费2万元,合计25300元,由天龙科技炉业(无锡)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35元,由天龙科技炉业(无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