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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国道G104纵二线福鼎水北至下厝基段公路工程总监办存在未对主体结构重要工程部位的重要工序和影响安全的隐蔽工程实行旁站监理等的违法行为,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参照《福建省交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执法)第702018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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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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