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泰建设(山东)有限公司

亿泰建设(山东)有限公司、临沂天灏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鲁1302民初1873号 原告:亿泰建设(山东)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141号慧谷时空702室。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山东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临沂天灏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兰山区金雀山路63号。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告:***,男,1973年8月26日出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原告亿泰建设(山东)有限公司与被告临沂天灏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17日立案。原告亿泰建设(山东)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亿泰建设(山东)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亿泰建设(山东)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38元(已减半),由亿泰建设(山东)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