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奇正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503执保613号 民事审判庭、广东奇正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保全申请人广东奇正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被申请人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2022)桂0503民初171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2年12月16日冻结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渤海银行的存款共计0元,冻结限额3399372.68元,冻结期限一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二)**规定,(2022)桂0503民初1716号民事裁定书的保全事项已部分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