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石门县敏磊农业机械经营部、顶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726执890号
石门县敏磊农业机械经营部、顶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石门县敏磊农业机械经营部与被执行人顶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顶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199288.5元,申请执行人已支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自动履行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