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纵横天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某某纵横天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东凯城勘查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粤0113民初7465号
原告:**纵横天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市武昌区和平大道1004号杨园教育科技创业园5号楼4楼408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63025926W。
法定代表人:陈磊,职务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曹亮,国浩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瑞,国浩律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广东凯城勘查测绘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44号305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21113137D。
法定代表人:邝建丞。
原告**纵横天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凯城勘查测绘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21日立案。现原告**纵横天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纵横天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纵横天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820元,由原告**纵横天地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向丹丹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日
书记员  彭梓程
温敏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