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县庆源丰高效节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特殊程序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3)甘0321执保77号
永昌县庆源丰高效节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永昌县庆源丰高效节水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诉讼保全一案中,本院已解除了对***银行账户的冻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3)甘0321民初55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