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城电子有限公司

大连华城电子有限公司、内蒙古天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辽0202执4097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华城电子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高原街****。 法定代表人金为民,系经理。 被执行人内蒙古天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鼎盛华世纪广场**div> 法定代表人***,系经理。 申请执行人大连华城电子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天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辽02民终1605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0年7月6日立案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应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20)辽0202执4097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李 力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五日 书记员 **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