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新星宇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源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执行通知书 (通知被执行人用) (2025)辽0113执恢20号 新星某有限公司: 你/你单位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作出的(2024)辽0113执6272号判决(或写明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或委托、移送、报请执行的单位)吉林省某有限公司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向本院申请/委托/移送/报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