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会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川3426执263号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会东县供电分公司、田自学: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会东县供电分公司与田自学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协助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会东县供电分公司办理会东县××街道××号××栋××楼××号住房房屋产权变更过户登记,执行费:500.00元。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田自学微信存款500.00元(此款作为本案执行费已上缴国库)。经本院立案执行,本院于2023年2月23日分别向会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会东县房产管理局送达(2023)川3426执263号之一、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2023)川3426执263号执行裁定书,要求以上单位协助以下事项:***在田自学名下,位于会东县××街道××号××栋××楼××号住房【房屋东公国用(2003)字第022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房权东房字第5×**《房屋产权证书》】产权变更过户登记的所有权及相应的其他权利变更登记到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会东供电分公司名下。至此,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会东县供电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川3426民初1491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