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杭萧钢构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山东省丰煌工贸有限公司、烟台某某构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烟台市牟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612执保228号 申请人:山东省丰煌工贸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法定代表人:***,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桂成,山东沧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烟台***构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烟台市牟平区。 法定代表人:王立岱,经理。 申请人山东省丰煌工贸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烟台***构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鲁0612民初924号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内容如下冻结被申请人烟台***构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520000元或查封相应价值的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烟台***构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52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