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十九冶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川省十九冶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某某首次执行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0411执2442号 四川省十九冶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十九冶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7105.5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7105.50元,其中,本金7105.50元,**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人申请放弃。本院已于2021年11月23日将该款转付给四川省十九冶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251元、执行费50元被执行人也已结清。至此,四川省十九冶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川0411民初2925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金钱给付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