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904执保467号
茂名港铭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新建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茂名港铭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东新建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是查封、冻结、扣押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保全被申请人广东新建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价值人民币639011.1元的财产。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冻结被申请人广东新建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至此,申请人茂名市港铭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粤0904民初4449号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