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翔电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华翔电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某实创真空数控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陕0113财保784号 申请人:北京华翔电炉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如昇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销售经理。 被申请人:**实创真空数控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市地块。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执行董事。 本院于2020年8月3日作出(2020)陕0113民初11703号保全的裁定,现因原告(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表示其自愿解除该诉讼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实创真空数控设备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内存款178435.66元(开户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账号:XXXXXXXXXXXX7888)的冻结。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刘 瑜 打印:***校对:***2020年月日送达 2020011378410911101151016252027191450300756536809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