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煤杭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森源电气有限公司、河南省平煤杭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豫0403执1200号
关于扬州森源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省平煤杭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扬州森源电气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销对(2021)豫0403民初1222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申请,请法院终结(2021)豫0403执1200号案件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豫0403执1200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刘聚海审判员***代理审判员*赞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