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行政庭移送与被执行人宜宾华福双三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双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某某、某某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302执2071号
行政庭移送(申请执行人)、宜宾华福双三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双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执行人):
行政庭移送与宜宾华福双三水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双三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其他案由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39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执行费50元已交。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3月29日将该款付给行政庭移送(申请执行人)。至此,行政庭移送(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川1302民初5045号判决书中受理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