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淮南市伟迪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405执386号

申请执行人:平安开诚智能安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路3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5901862541(1-1)。

被执行人:淮南市伟迪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淮凤路(农民工创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4006789374032。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皖0405民初305号法律文书,因被执行人淮南市伟迪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生效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义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淮南市伟迪达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131083.33元、执行费1866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扣留、提取其相同金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明辉

二〇二〇年九月八日

书记员  廖小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