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天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陕0113执恢2105号 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陕0113民初458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陕西华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恢2105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7月4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