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华光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济宁市华光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与某某、济宁白盛机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宁市华光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与**、济宁白盛机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08-14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4)任商初字第1710号
原告济宁市华光矿山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
被告济宁白盛机电有限公司。
本院在审理原告济宁市华光矿山设备有限公司诉被告**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4年12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