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韶关市住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广州市欧亚龙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粤0203执2473号 广州市某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市某有限公司欠缴诉讼费一案,执行依据:(2024)粤0203民初225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标的: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7075元。因被执行人广州市某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诉讼费义务,本院于2025年8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将上述诉讼费执行到位并上缴国库,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五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