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神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5)陕0881执1989号
某公司:
某司与某电厂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榆仲裁字(2023)第*号,(2025)陕08执他*号已发生法律效力。某电厂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北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自觉履行义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5)陕0881执198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5年12月16日结案。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