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株洲华锋钢结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某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茶陵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1)湘0224执恢90号
株洲华锋钢结构有限公司、湖南恒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株洲华锋钢结构有限公司申请***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湖南恒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动履行,执行金额400000元(或执行内容),申请执行人已支取400000元(或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