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04执5357号
陕西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粮工科(西安)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陕西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中粮工科(西安)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标的为978820.68元。本院强制执行,执行到位标的为978820.68元,执行费12188元,被执行人已缴纳。申请执行人陕西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1)陕0104民初3420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2021)陕0104民初3420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