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邦德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邦德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304执20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邦德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人:南京宏东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邦德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与南京宏东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1月4日立案执行。现被执行人南京宏东商贸有限公司本案的应履行的付款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山东邦德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向本院提出了结案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山东邦德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依据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法院(2022)鲁0304民初1420号民事判决书本次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