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681执保192号
申请人:东港市君超精品果业专业合作社,住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住湖南省浏阳市。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东港市君超精品果业专业合作社与被申请人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人东港市君超精品果业专业合作社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在东港市金辉烟花有限公司的货款40万元予以冻结,并提供担保。本院作出(2023)辽0681民初377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予以保全,并移送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湖南庆泰烟花制造有限公司在东港市金辉烟花有限公司的货款40万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二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七月七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