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键航天设备有限公司与北京松江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114民初15980号
原告天津金键航天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松江物流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立案。原告天津金键航天设备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天津金键航天设备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天津金键航天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