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法库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辽0124执2246号
申请人:***
被执行人;辽宁恒悦达工程有限公司
***与辽宁恒悦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22580.05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执行款为222580.05元,利息为8386元,(共计230966.05元执行款)本院已于2019年12月12日将该款转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辽0124民初3988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书记员***